據不完全統計,全市現有大、小規模餐飲店過萬家,餐飲業滿足群眾多樣化的用餐需求的同時,所產生的餐飲油煙對居民日常生活的影響也越來越大,已成為群眾關注的熱點問題之一,據環保部門統計,2017年全市大氣污染環保投訴案件中,餐飲油煙投訴共1265宗,僅次于工業廢氣的5336宗,且重復投訴案件的比例超過60%。另據調查顯示,餐飲油煙對PM2.5【注】的貢獻率普遍超過10%,商住混合區等個別區域的比重甚至達到14%,餐飲油煙排放控制已成為改善城市空氣質量的重要一環。國務院印發的《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提出了未來三年打贏藍天保衛戰的時間表和路線圖。整治餐飲油煙,既是保障群眾健康的有力舉措,也是持續改善我市空氣質量的重點工作。近年來,市委、市政府在工業廢氣、機動車尾氣以及建筑工地揚塵防治等方面多維度發力的同時,不斷推進餐飲油煙污染治理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工作推進過程中也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主要如下:
一、選址布局不合理
我市過去城市規劃的住宅樓大多是商住混合模式,由于對餐飲行業的選址沒有明確的規范和要求,絕大部分餐飲單位(業主)選擇在居民住宅樓下進行經營,因此普遍形成了“上宅下店”的布局。另一方面,開發商早期的開發建設大多沒有預先考慮餐飲功能,沒有配套建設專用的排煙管道,相當部分的餐飲單位(業主)只能將簡單處理后的油煙就近排向臨街,擾民情況較為嚴重,給后續的環保治理和整改帶來了一定的困難和阻力。
二、準入管控缺抓手
目前,餐飲業工商登記已取消了環保前置審批,餐飲單位(業主)在辦理工商營業執照時無需提供環保審批資料,同時,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相關規定,餐飲項目僅需進行環保備案,不需要辦理環保審批手續及通過環保部門的驗收。另一方面,根據《廣東省排污許可證管理辦法》規定,對餐飲食店取消發放排污許可證,環保部門缺少了長效管理的重要抓手。因此,部分餐飲單位(業主)在未履行環保手續的情況下得以開業,環保部門對油煙處理措施配套及日常落實情況不能及時掌握及督促落實整改。
三、整治力度欠到位
雖然我市的環保、城管等執法部門對都對餐飲店的油煙污染開展了相應的執法整治行動,但執法整治對象一般以群眾信訪投訴案件為主要來源,對現有存在問題的餐飲店基本情況還沒有摸清底數,缺乏全面的掌握,也沒有對其開展全方位的整治,執法力度仍有待進一步加強。另一方面,我市部分區域還有一定數量的占道經營的餐飲和露天燒烤攤點,經營過程中沒有采取有效的油煙治理措施,如悅來中路一帶,其油煙露天無組織排放,嚴重污染大氣環境。
四、環保意識不夠強
我市餐飲單位(業主)大多以個體戶為主且數量占比較多,環保意識相對不強,主動履行環保手續的主動性和積極性不高,由于治理油煙污染成本較高,部分餐飲單位對油煙凈化設施的投入普遍不足,或未建設任何油煙處理設施,或油煙凈化設施缺乏維護,缺乏應有的法律觀念和社會責任意識。另一方面,大部分市民對露天燒烤油煙污染深惡痛絕,相當一部分市民對其危害性未有足夠認識,成為了露天燒烤攤檔的???。
建議:
一、加強選址的規劃與布局
堅持規劃優先的原則,完善相關規劃體系,進一步提升我市城市規劃建設管理水平。研究制定我市中心城區及各鎮區餐飲行業空間布局專項規劃,對不同規模和類型的餐飲店的合理選址給以引導,一方面,科學劃定中心城區及各鎮區餐飲相對集中經營區,如中央商務區、特色餐飲一條街等,規劃配套建設完備的油煙收集、處理及排放設施,規范經營者的油煙處置與排污行為。結合區域的人口集中度、建筑密度、環境容量的因素,建議對露天燒烤經營、路邊攤檔等劃定禁止設置區。另一方面,在實施新開發建設或舊城改造時,規劃建設的商住樓應明確其具體用途,如需設置餐飲項目的要規劃建設有專用內置油煙通道,并納入項目的綜合驗收內容之一,避免日后開設的餐飲項目因先天不足而難以對油煙進行有效治理。
二、完善政策法規支撐
一是探索推進餐飲油煙污染防治地方立法工作。建議結合中山實際,制定出臺我市餐飲行業油煙污染防治的地方性法規,明確各相關部門工作分工和職責,以及市場主體的義務和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并從餐飲業的準入、建設、管理等多個環節提出具體規定,為我市餐飲行業油煙污染防治及監督管理工作提供法規支撐。二是實施準入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對于新增設立的餐飲服務項目,凡在居民住宅樓下、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及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內產生油煙、異味、廢氣以及政府劃定的禁止發展區內的餐飲服務項目,市場監管等部門一律不予辦理營業執照和食品許可證。三是加強部門間信息共享。環保、城管、市場監管等部門應建立暢通的信息共享機制,可通過政務數據交換平臺定期互通餐飲項目的審批信息以及日常監管信息,協同推進餐飲行業的油煙整治工作。
三、加大長效整治工作機制
一是全面摸排。對全市餐飲服務單位按鎮區進行全面的摸底排查,摸清我市油煙污染餐飲業單位的數量、規模與分布等情況,重點核查環保手續履行、油煙處理設施落實以及油煙排放是否達標等情況,對排查出來的油煙污染餐飲服務單位建立監管清單和重點整治清單。二是分類施策。按照“疏堵結合、標本兼治”的原則,對于“上宅下店”且油煙擾民的餐飲店,引導餐飲業主另行選址經營,優先選擇規劃有內置煙道的餐飲功能場所。對于不愿搬遷原址經營的餐飲店,應取消煎、炸、炒、烤等產生油煙的工序,改用蒸、煮、燉等加工處理方式,從而減少或避免油煙的產生與排放。對于夜間流動經營和占道經營的燒烤攤檔,積極引導入室經營,并落實好相應的油煙處理措施。對于不愿搬遷、結業或轉變經營的餐飲店實施限期整改。三是聯合懲戒。對不按規定落實污染治理措施、超標排放拒不整改或逾期未完成整改的餐飲經營企業,環保、城管、市場監管等部門按照職能分工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給予嚴厲打擊甚至堅決取締,并納入信用體系,實施聯合懲戒,依法及時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四是智慧監管。利用互聯網+、物聯網等技術進一步拓展我市餐飲單位油煙治理在線監控系統,提高監控范圍,將設置有炒爐的餐飲單位一并列為監控對象;提升監控能力,在監控油煙凈化設施運轉清況(包括開關機、運行時間)等的基礎上,增加油煙濃度等檢測指標。整合市場監管部門的“明廚亮灶”視頻監控系統資源,實現部門間監控信息的互聯互通。
四、營造餐飲油煙污染同防共治氛圍
一是加強法規宣傳。通過電視、報紙、網絡等媒體,印發宣傳單張、辦事指南等方式,加強對環保法規及政策的宣傳。充分發揮各職能部門的作用,讓相關部門在審批餐飲業項目時,特別是在辦理工商登記注冊時主動向餐飲業主宣傳環保相關政策規定與要求,提高餐飲業主的環保意識,讓其自覺履行法定程序,主動承擔環保責任和社會責任。二是加強全民教育。向廣大市民宣傳健康的生活方式,大力宣傳餐飲業油煙污染的危害性和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增強市民的環保觀念,引導市民自覺抵制露天燒烤等不良習俗,形成全民良好的社會風尚,構建良好的社會治理氛圍。三是加強信息公開。依托市場監管部門對餐飲單位分級管理平臺,強化亮證經營,將餐飲單位環保手續履行情況、油煙監測達標情況等信息進行公開,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形成餐飲單位行業自律、職能部門依法監管、人民群眾自覺監督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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