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習近平總書記考察廣州荔灣區西關歷史文化街區永慶坊時強調,城市文明傳承和根脈延續十分重要,傳統和現代要融合發展,不急功近利,不大拆大建。要突出地方特色,注重人居環境改善,讓城市留下記憶,讓人們記住鄉愁。中山市于2011年獲得“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稱號。

歷史遺存作為傳統文化與歷史記憶的載體,毋庸置疑地成為打造城市品牌,凸顯城市內涵與精神,提升城市綜合實力的重要手段。昨日,來自中山各個界別的政協委員們提交了多份關于僑房改造、舊城改造等建議,聚焦中山歷史文化名城建設。
現狀:多頭管理 空心化嚴重
致公黨中山市委會在提交的建議“加大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工作力度,提升我市城市綜合實力”中提出,近年來,我市各級政府曾嘗試從不同角度推進歷史文化名城工作,但未取得理想成效。在優化存量的城市轉型新常態背景下,中山的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已到了刻不容緩的地步。
撰寫該建議的政協委員歐陽潔表示,目前主要面臨三方面問題:在法規層面目前已編制《中山市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暫行規定》(2009)、《中山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管理規定》(2016)等,然而均屬于政府規章,相較于立法的力度較少,不足以支撐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工作。此外,目前執行歷史文化名城保育的相關政策有一個重大瓶頸——產權,物權法規定建筑的保護責任主體是業主,但由于歷史遺留問題,中山大量的歷史遺存的房屋,特別是僑房,業主不明確、或業主不在本地等多種因素導致了業主不能履行保護義務。因此,權屬問題成為政府部門或者其他機構介入歷史文化保護的最大障礙之一。
而在管理機構方面,當前涉及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的部門和機構有將近十個,且各部門權責不清,這種“多頭”管理的情況容易造成最終“無頭”管理,缺乏主體責任部門,形成管理真空,導致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政策難以落實,存在部門間爭利和推卸責任的情況。
在資金來源上,缺少鼓勵政策,資金來源單一,歷史文化名城的日常管理維護面臨著資金基礎薄弱的問題。當前,不可移動文物和歷史建筑的維護資金主要來源于財政撥款,來源單一,且財政對其的支持力度相對較低,按照當前的資金規模難以完成全市的不可移動文物和歷史建筑的保護任務。
對策:借助市場化手段推動僑房保育
歐陽潔建議,十二屆全國人大會議賦予中山市在城市建設和管理、環境保護和歷史文化保護三個方面的地方立法權。中山市可以在上級相關法律、條例的基礎上,根據中山市實際情況,出臺相關法律、管理制度和細則,使保護與利用更明確、更細化、更可行,成為中山市歷史遺產保護工作的依據。此外,落實僑房確權的方法是歷史文化名城保育的關鍵一步。對老房子進行確權,是明確保護責任主體、落實保護措施的重要舉措。中山市可以通過推動相關立法、制定相關規范性文件、編制保護規劃、嚴格執法來實現對歷史遺產的有效保護和管理。
民盟中山市委會在“關于加強中山僑房建筑保護開發的建議”中也提出需要籌劃成立僑房建筑保育委員會。由市政府牽頭組織,統籌市自然資源局、市文化廣電旅游局、農業局、財政局、市文聯和有關鎮區等作為保育委員會成員單位,形成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對全市僑房建筑的保護、開發和利用進行集體討論決策。
此外,民盟中山市委會也建議,要加強僑鄉文化和華僑文化的研究宣傳。以古村落為依托,以民俗和山水為載體,以香山文化、僑商文化、嶺南美食文化等為靈魂,開展古村落、僑房建筑等民俗文化、歷史文化研究。推出僑房建筑系列深度采風創作,引導廣大文藝家積極創作專題文藝作品,不斷提升僑鄉的知名度。舉辦僑房建筑主題文化活動,不斷增加市民群眾對僑房建筑的保護意識,共同為提升僑房建筑保育、傳承華僑文化多出點子、多作貢獻。
◆中山日報新媒體中心
◆文+/記者 冷啟迪 黃凡
◆圖+1/記者 孫俊軍
◆編輯:徐向東
◆素材來源:中山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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