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市環保局就市委會在市政協十二屆一次會議提交的《關于建立健全生態補償機制,促進區域均衡協調發展的建議》(第121059號提案)召開提案辦理座談會。市委會辦公室主任蘇家流、參委會委員梁美妍參加了座談會。
生態補償機制連接著經濟發展與生態保育,不僅僅是一項協調區域發展的環境保護政策,也是解決社會公平、促進區域均衡發展、強化生態保護責任的主要手段,更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之一。中山市在全省率先實施“統籌型”生態補償政策,但還處于起步階段,需要繼續探索生態補償機制擴面、提質、增效,以進一步促進區域均衡協調發展。為此,市委會在市政協十二屆一次會議提出要建立健全生態補償機制,促進區域均衡協調發展。
座談會上,市環保局相關負責人對中山市生態補償制度現狀作了詳細的介紹,并對提案中提出的問題和建議作了詳細回復。市環保局馮廣德副局長感謝市委會對環保工作的關心,表示該提案建議對完善中山市生態補償工作有較強的參考意義,目前已委托第三方開展評估,并聯合市有關部門對現行生態補償政策進行優化完善。市委會參會人員對提案的辦理表示非常滿意,對環保局高度重視、認真辦理提案工作表示感謝,并就提案答復提出了繼續探索多元化生態補償辦法、對生態補償措施落實情況加強督查等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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